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川脱贫领发〔2018〕14号
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直部门(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四川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将《四川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蔡广兵,02886603081,1840653941@qq.com)
四川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聚焦我省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扶贫思想和在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发挥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牢把握主旋律。
(二)协同联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当地特点,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
(三)广泛参与。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把活动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形成攻坚合力。
(四)创新务实。运用新媒介、开辟新思路,探索新的宣传动员路径,努力推进扶贫日系列活动的载体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
(五)节俭实效。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做到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4-9月份,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重点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治蜀兴川历史方位、总体要求、第一要务、根本动力、开放格局、重中之重、价值取向、生态重任、法治保障、政治保证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紧密结合对四川脱贫攻坚所作的十七条重要指示精神要点,找短板,理清工作思路,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当前全省扶贫移民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重点是抓好“12+N”的调研工作。(省脱贫办)
(二)开展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脱贫攻坚奖奖项和名额参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奖设置,对全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勇挑重担、无私奉献、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10月中旬,在遂宁市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请省领导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省脱贫办、省委宣传部,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开展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利用四川日报、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电视台、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宣传脱贫攻坚奖获奖代表的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脱贫办)
(四)举办扶贫公益晚会。联合遂宁市委、市政府,邀请省、市主要媒体及演艺明星、文艺团体,10月中旬,在遂宁市举办四川省扶贫公益晚会,宣传四川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就。各市(州)要结合自身实际,举办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省脱贫办、省委宣传部、遂宁市委市政府、省扶贫基金会、各市(州)]
(五)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就业援助行动、金秋助学延伸行动;实施“童伴计划”项目、凉山彝区教育扶贫计划,开展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开展“微爱同行”公益项目、实施乐育·心海护航计划;引进和推广农村专业技术;实施“励志自强·脱贫奔康”文化扶贫主题巡演、“甘露援助—健康扶贫”项目;发动侨界力量参与扶贫行动;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栋梁工程”、“百工技师工程”、“立德树人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侨联、省工商联、省扶贫移民局)
(六)开展自愿捐赠活动。要动员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引导,确保自愿捐赠活动取得实效。
组织动员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驻川单位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直机关工委)
组织动员各民主党派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委统战部)
组织动员驻川陆军部队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军区政治部)
组织驻川武警部队开展自愿捐赠活动。(武警四川总队政治部)
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自愿捐赠活动。(教育厅)
组织全省文化系统开展自愿捐赠活动。(文化厅)
组织全省卫生系统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卫生计生委)
组织在川国企、央企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国资委)
组织民营企业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工商联)
组织在川商会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投资促进局)
组织群团、社会组织开展自愿捐赠活动。(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侨联、省台联、省残联、省作协、省科协、省对外友协、省贸促会、省红十字会等)
组织全省金融系统开展自愿捐赠活动。(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
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开展自愿捐赠活动。[各市(州)、县(市、区)]
自愿捐赠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方式进行。市(州)、县(市、区)可分别指定具有公募资质的受赠机构接收捐赠。省级指定受赠机构为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77126),捐赠资金为定向捐赠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与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联系人:张冬梅,13882251047、02886605016,382035043@qq.com),于12月31日前与省扶贫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超过12月31日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的捐赠资金将统一定性为非定向捐赠资金;捐赠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受捐地政府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并估算捐赠物资价值,提供捐赠凭证。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统计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自愿捐赠活动数据,并于10月20日前将《2018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报省脱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扶贫日系列活动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省脱贫办承担日常工作。各市(州)、省直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扶贫日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脱贫办。
(二)抓好宣传发动。要抓好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扶贫日活动期间,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对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宣传力度,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确保活动深入人心。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抓好本系统的宣传活动;开展三大电信运营商扶贫宣传活动,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
(三)规范活动管理。各市(州)要坚持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对扶贫日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对2017年扶贫日系列活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要开展审计,审计情况作为扶贫日系列活动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报省脱贫办。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市(州)、省直部门(单位)要对扶贫日系列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省脱贫办。
附件:2018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
2018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
市(州)/省直部门(单位): 填表人: 统计时间:
捐赠单位(或个人)
捐赠款物合计(元)
捐赠资金(元)
捐赠物资折款(元)
特色扶贫活动捐赠款物(元)
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捐赠款物(元)
……
合计
备注:捐赠款物合计=捐赠资金+捐赠物资+特色扶贫活动捐赠款物+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捐赠款物。
上一篇:四川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脱贫攻... 下一篇: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四川教...